撰文/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藥劑部 潘雅婷藥師
接起電話,一名女子急迫地問:「藥師,我該怎麼辦?吃完醫生開給我的藥沒多久,整個人就覺得很不舒服,全身皮膚好癢,還冒出一點一點的紅色疹子,到底是怎麼回事啊?是不是藥物引起的?這個藥要繼續吃嗎?」
藥物在人體內產生不好的反應,稱之為藥物不良反應。這分成兩大類:第一類是用藥後可以預期的不良反應,也就是所謂的藥物副作用;第二類通常是非預期性的反應,牽涉到身體的免疫反應,也就是藥物過敏反應。一般的藥物過敏是指服用、塗抹或注射藥物後,身體出現免疫的抗拒反應,其發生幾乎無法預期,可能與個人體質、疾病或藥物的特性有關。
依發生的速度,可分為以下兩種。
1.立即性過敏反應:初次使用藥物而過敏,症狀在服藥後1小時內即發生,此過敏反應通常會引起過敏性休克,會危及生命。
2.延遲性過敏反應:通常為服藥後超過6個小時或數天後才會發生,但也有可能在停藥1-3天後發生。
皮膚產生紅疹、搔癢或水泡、口腔潰瘍、嘴唇腫、喉嚨痛、吞嚥困難、眼睛不適〈如:紅腫、灼熱感〉、發燒等,都有可能是藥物過敏的表現。
另外,以發生的時間來看,立即性過敏反應的表現包括蕁麻疹、血管性水腫、全身型過敏性反應等。延遲性過敏反應則包括發疹型反應、固定性藥物疹、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壞死症、藥物疹合併嗜伊紅血症及全身症狀、急性廣泛性發疹性膿皰症。
其中的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與毒性表皮壞死症,兩者在發病前期常常出現一些類似感冒的症狀,接著發展出全身性紅斑、水泡與黏膜發炎潰爛,且因內在器官也可能受到影響,而有致命的危險性。
任何藥物都有可能造成過敏反應,以下是較常引起藥物過敏的藥品。
●抗生素:例如盤尼西林類〈Penicillin〉、複方藥Tazocin〈Piperacillin +Tazobactam〉、頭孢菌素類〈Cefazolin〉,其他還有Vancomycin、Levofloxacin
●肌肉鬆弛劑:例如Chlorzoxazone、Baclofen、Tizanidine
●單株抗體製劑:例如Cetaximab、Ritaximab
●含鉑的化療藥:例如Arboplatin、Cisplatin
●非固醇類抗發炎止痛藥NSAIDs:例如Diclofenac、Mefenamic acid、Ibuprofen、Ketorolac
●抗心律不整藥:例如Quinidine、Amiodarone
●降血壓製劑:例如Methyldopa、Captopril
●抗凝血劑:例如Ticlopidine、Warfarin
●磺胺藥:例如複方Baktar(Sulfamethoxazole + Trimethoprim)
●抗排斥免疫製劑:例如Sirolimus、Tacorlimus
●抗癲癇藥:例如Phenytoin、Carbamazepine、Lamotrigine
●降尿酸藥:例如Allopurinol、Colchicine、Benzbromarone
●抗病毒製劑:例如Abacavir、Nerirapine
●請先諮詢醫師或藥師,確定哪些藥的成分可能會造成過敏反應。醫師可能會建議停止使用疑似造成過敏的藥物,並更改使用的藥物或開立抗組織胺劑來緩解過敏反應。
●可透過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上網通報,或告知醫療專業人員來通報。詳細通報辦法請參閱「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 網站→下載專區→通報填寫須知。網址:https://adr.fda.gov.tw/
藥物過敏雖常受到許多因素干擾而造成確定上的困難,但患者或家屬若能在過敏發生時,多注意症狀並正確描述,便能加強過敏藥史的確立。這些重要資料包括:
●藥物過敏發生的時間、部位、症狀以及處置方法
●基本資料:性別、年齡、身高、體重、開立疑似過敏藥品的醫療機構及醫師。
●藥品使用前後及事件發生前後相關的檢驗數據及檢驗日期。
●過去病史,例如高血壓、糖尿病、肝或腎功能不全、其他疾病等重要病史,以及有無吸 菸、喝酒、藥物成癮、過敏、懷孕等。
●疑似過敏藥品的學名、商品名、含量、劑型(錠劑、注射劑等),以及給藥方式、劑量、頻率、開始使用的日期等。
●是否有同時使用其他藥品或食品,例如西藥、中草藥、健康食品等。
●是否曾有使用與疑似過敏藥品同類藥物的經驗。
●停用疑似過敏藥品之後,不舒服的反應是否減輕。
●如果再度使用疑似過敏藥品,是否又會出現過敏不適的反應。
●避免使用成分相同會導致過敏的藥品。
●在使用新的藥物治療時,隨時注意使用後的身體狀況,有任何問題均可詢問藥師或醫師。
●將疑似過敏的藥品以及過敏的症狀和發生時間記錄下來,可填寫在藥物過敏的紀錄卡上,並在就醫時隨身攜帶。
如果發現有任何疑似藥物過敏的情況,在第一時間的處置方式是停止用藥,但不要將藥物丟棄,要將這些藥物及藥袋保留,並攜帶回診,讓醫師來幫忙釐清是否為藥物所引發的過敏,以及處理過敏引起的不適症狀。
曾發生藥物過敏的人,請將導致自己過敏的藥物牢牢記住,並填寫在藥物過敏紀錄卡上,就醫時隨身攜帶,並記得要主動告知醫師,以保障用藥安全。
參考資料:
1.UpToDate資料庫 Drug allergy: Classification and clinical features An approach to the patient with drug allergy
2.資料庫Micromedex
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4.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資料來源 : 中國醫訊第15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