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助產團體要求生產前訂定「生產計畫書」,讓產婦可約定生產時拒絕內診、不執行會陰切開術等,不過,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質疑,這樣制式化的計畫書內容,已偏離產科醫療照護主流,不該訂立醫師與產婦間的「不平等契約」。
由助產團體研擬的生產計畫書草案,對於待產房、生產姿勢、胎心音監測、內診、會陰撕裂、陪產人員及剖腹產等,都讓產婦可在計畫書與醫師約定,並要求衛福部將生產計畫書列為未來醫療評鑑項目之一,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目前研擬的生產計畫書版本已偏離產科醫療照護主流,像是:計畫書要求醫院應安排產婦從入住生產、分娩到產後恢復都在同一間的「樂得兒」產房(LDR),但並非每一家醫療院所產科都有相關設備,還有計畫書要求不內診,請醫護人員觀察肚型,也讓產科醫師很難評估產程進展,事實上,產婦與醫師可自行溝通,不需要透過制式化的生產計畫書,來干預產科醫師的醫療行為。
黃閔照秘書長說,雖然計畫書中有載明,產婦拒絕醫療行為介入時,願承擔一切可能之風險,並給予醫護人員免責權,但萬一有風險產生時,醫護人員還是要以人道關懷及醫療倫理為念,提供即時且必要之醫療救助,也就是說出了問題還是會被告,如果再訂立不平等契約,恐怕使得產科人力不足問題更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