臍帶血非萬能,衛福部僅開放 29 項適應症,並且要求保存業者不得宣稱其他療效,必須制訂定型化契約,善盡告知不確定性、保存風險、與業者不是醫療機構的義務;食藥署提醒,選擇臍帶血業者,應仔細閱讀合約書,勿輕信廣告宣傳,若發現不法行為,可立即向主管機關舉報。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表示,申請臍帶血醫療適應症,必須先由醫師提出國內人體試驗計畫,再提出科學數據報告,經醫事審議委員會醫療技術小組審查,核准後才能成為常規醫療;目前僅 29 項適應症開放,若醫事人員執行非核可病症,屬於業務不正當行為,衛福部可依照醫師法廢除醫事證書。
衛福部已在 100 年 9 月公告「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範本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食藥署風管組組長蔡淑貞表示,臍帶血保存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保證,臍帶血在目前或未來可以治療任何遺傳性、血液、與其他疾病,或暗示不可預知的醫療效用,要保證廣告內容真實性,對消費者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
蔡淑貞強調,臍帶血相關規定公告後,保存業者須制訂定型化契約,經由主管機關審核後才能營業,修改任何條文都需要報備審查;除衛福部公告 29 項適應症以外,其他醫療應用都還在實驗階段,民眾對業者廣告或推銷內容有疑慮時,可向衛生機關提出書面資料或錄音檔,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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