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一:職災通報
- 發生職災:立即主動告知單位主管或雇主,並且提供相關事發資訊,如:發生日期、發生狀況等。
- 通報內容:職業傷病個案管理師會與您聯絡並協助您於職業安全衛生署進行通報以下內容:姓名、傷病名稱、聯絡方式等。
步驟二:傷病認定
- 職業傷害: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且無重大違規事項,因發生意外事故而導致傷害。
- 職業病:提供罹患疾病的證據(超音波、X光片等)及工作中明確的危害因素(物理、化學或生物性),並經「認可醫療機構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治評估。
步驟三:申請給付
- 職災醫療給付:持「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就醫
- 免繳健保部分負擔
- 住院30天內膳食費用減半
- 職災傷病給付:治療期間無法工作且未領到原有薪資的第4天起。
- 職災失能/死亡給付:被診斷永久失能/死亡且符合給付標準者。
步驟四:醫療處遇
- 定期回門診追蹤、治療:依照專科醫師安排時間,定期回診追蹤恢復狀況。
- 接受醫療復健治療:積極接受復健或強化治療,及早恢復功能性動作。
- 接受職業醫學科醫師之復工評估:接受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評估,確認適當的休養時間,已可與公司主管一同評估復/配工的時機點。
步驟五:復工準備
- 與公司討論預計的復工日期及工作內容:持續與公司負責人連絡,說明復原狀況及復工所需之相關協助。
- 接受重建服務需求評估:相關服務需求評估、工作內容分析及能力評估。
- 制訂工作強化訓練計畫:包含生理強化訓練、心理強化訓練或職務再設計。
步驟六:復工
- 重返職場後,個案管理師會視您的狀況持續追蹤3~6個月,直至復工狀況穩定。
- 透過「復工計畫」順利重返職場!
連絡電話
- 職業傷病診治中心:職業醫學科 職業傷病個案管理師 分機12660、12659
- 職能復健機構:復健科 職能復健專職治療師 分機12380
職業醫學科 門診掛號 | 復健科 門診掛號 | 勞保局-職災相關給付 |